【罪成候判】涉6.12包圍立法會 19歲男生潛逃兩年認非法集結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8/31 1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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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6.12立法會被包括,19男生潛逃兩年後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候判。資料圖片

大批反修例示威者於2019年6月12日包圍金鐘立法會一帶,試圖阻止立法會二讀辯論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,其中被控非法集結的19歲男生於2020年開審起缺席聆訊,直至月前才被捕,今(31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和藏毒2罪。辯方求情指,被告受人唆擺棄保潛逃使本案押後,向各方致歉。裁判官押後至2023年1月5日再訊,待本案審結後再作判刑。

被告王愷銘(19歲,學生)承認非法集結和管有危險藥物罪,代表律師求情指,被告當初年少愚蠢,受人唆擺棄保潛逃,遂代被告向各方致歉。由於被告現就另案於戒毒所接受治療,被告今承認1項藏毒罪,望法庭今可判刑。另外,控方早前要求法庭待終審法院就律政司上訴的另1宗非法集結案判決後再作判刑,代表律師認為恐對被告造成不公。

裁判官指6名被告共同面對控罪,不宜分開處理判刑,遂押後案件至2023年1月5日再訊,待終院判決及同案被告審結後,一併處理判刑。

案中其餘5名被告梁耀安(25歲,工程師)、羅兆赫(22歲)、馮智彬(28歲,兼職廚師)、何沛鍇(20歲,酒店員工)及郭叡軒(22歲,侍應)。

王、梁、羅、馮及郭同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。控罪指,5人於2019年6月12日在夏愨道近添華道一帶參與非法集結;馮及何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。王另被控1項管有危險藥物罪,指他於2019年8月27日在九龍環鳳街秀芳商場外,管有2.72克大麻草及0.01克固體內含大麻酚。王今承認非法集結和管有危險藥物罪,梁及何早前已認罪。

王承認的案情指,警方於2019年6月12日,因應金鐘的公眾集會有暴力事件,發出反對通知書。當天早上8時半起,逾千示威者佔據夏愨道所有行車線,並用雪糕筒、鐵馬等物品堵路。王在早上9時半至10時半以鐵馬堵路。王在2019年8月27日被捕,身上被搜出大麻草,王在警誡下稱「我明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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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